新乡市农业农村局-云顶国际yd
欢迎访问新乡市农业农村局!
> > 正文

新乡市农业农村局-云顶国际yd

洗衣服、洗车、洗菜……

消火栓设备常常被一些人

开发出让人大跌眼镜的离谱用途


阿消,消火栓里取水这么方便,我们可以把“消防用水”作为“生活用水”吗?

不!可!以!



我们要知道

“消防用水”是“生命之水”

绝非“生活用水”

发生火灾时

消火栓里如果没有水

将会耽误多少宝贵的救援时间




福建 永安

2024年1月15日,福建永安市石墨烯产业园区内有一工地擅自使用消防栓,立即叫停该违法行为并对该当事人处以补缴三倍水费的处罚。




浙江 洞头

2022年7月,浙江洞头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元觉街道和平岙时,发现路上的一个公共消防栓被打开了,旁边停放着一辆洒水车,从公共消防栓中取水,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米某停止取水,并予以立案调查。

消火栓

作为重要消防设施

却频频遭受“人为迫害”

你知道吗?

这些“迫害”都可能成为

违法行为!

相关法条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

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规定:

消防设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、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;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;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
消火栓承载着“救命水”

是千家万户的守护者

也是消防员的“战友”

请勿擅自损坏、挪用!

爱护消火栓,人人有责



上一篇:【三零创建】:20起电动自行车爆炸起火瞬间 一篇看完!
下一篇:【三零创建】:智能马桶也“发火”?家里烧得乌漆嘛黑!

网站地图